直銷獎金制度是直銷公司規定傳銷商可領哪些獎金、如何計算與發放的規則,常見類型有階梯制(級差制)、矩陣制、雙軌制與混合制。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是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針對階梯制、矩陣制及雙軌制直銷公司開發的套裝軟體,本頁比較 4 種制度與相關法規。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6 條,多層次傳銷事業在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必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報備「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等文件,而獎金制度就是傳銷制度的核心內容。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的開發商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建議在制度設計階段就對照下列定義整理制度書。《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對「傳銷制度」的定義如下:
本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傳銷制度,指多層次傳銷組織各層級之名稱、取得資格與晉升條件、佣金、獎金及其他經濟利益之內容、發放條件、計算方法及其合計數占營業總收入之最高比例。
也就是說,報備文件要寫清楚職級名稱、取得資格與晉升條件、每一項獎金的內容與發放條件、計算方法,以及全部獎金合計占營業總收入的最高比例(撥出比率上限);報備內容變更時,依第 7 條應事先報備。報備程序與表單請見公平交易委員會「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及變更報備準則」專區。
制度報備並上線後,公司端每期要做的是結算、調整與試算 3 件事,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對應的功能如下:
直銷獎金制度(又稱傳銷制度、獎金計畫,英文 Compensation Plan)是一組規則,定義傳銷商(會員、經銷商)在什麼條件下、依什麼業績、以什麼比例領取獎金。無論採用哪一種制度,都會包含以下要素:
| 要素 | 說明 | 常見用語 |
|---|---|---|
| 組織結構 | 誰在誰的下面、每人可以有幾條線、深度是否有限 | 上線/下線、推薦人、安置、寬度/深度 |
| 業績計算單位 | 獎金以什麼數字計算 | PV(積分)、BV(獎金業績)、金額、件數 |
| 獎金項目 | 有哪些獎金、各自的條件與比例 | 零售利潤、推薦獎金、組織獎金、領導獎金、重消獎金 |
| 資格與職級 | 領取獎金需要達到的個人業績、組織業績、職級或維持條件 | 晉升、保級、降級、重消 |
| 結算週期 | 多久算一次、多久發一次 | 日結、週結、月結、期別 |
| 發放方式 | 匯款、折抵購物、扣稅扣健保 | 銀行轉存、所得稅申報、二代健保 |
| 撥出比率 | 全部獎金合計占營業總收入的最高比例 | 撥出率、獎金總額上限 |
撥出比率是直銷公司財務健康的關鍵數字:制度設計時通常會先決定可以撥出的最高比例,再反推各項獎金的百分比。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施行細則》第 3 條,傳銷制度的定義包含「其合計數占營業總收入之最高比例」,所以這個數字也是報備文件的一部分。
階梯制(級差制)、矩陣制、雙軌制與混合制的差別,主要在組織結構、核心獎金、業績來源、結算週期與撥出比率的控制方式;下表整理 4 種制度的比較,各制度的詳細說明見本頁後續段落。
| 比較項目 | 階梯制(級差制) | 矩陣制 | 雙軌制 | 混合制 |
|---|---|---|---|---|
| 組織結構 | 直推寬度不限;依職級分層;下線達到高階職級後「脫離」 | 固定寬度 × 固定深度(如 3×7、5×5);滿位後向下「溢出」 | 每人只有左、右兩條線;滿位後向下安置 | 依設計,常見「雙軌 + 單層」「級差 + 領導獎金」 |
| 核心獎金 | 級差獎金(職級百分比差額)、領導獎金 | 層級獎金(每一代固定百分比) | 對碰獎金(左右區弱區業績 × 比例) | 兩種以上核心獎金並行 |
| 業績來源 | 個人業績 + 組織業績 | 固定深度內的下線業績 | 左右區業績(含上線安置的溢出) | 依設計 |
| 常見結算週期 | 月結 | 月結 | 日結或週結 | 週結 + 月結 |
| 計算複雜度 | 中~高(職級判定、脫離、壓縮) | 低~中 | 中(結餘、封頂、對碰比例) | 高 |
| 撥出比率控制 | 較容易(高階職級百分比即上限) | 固定(各代百分比加總) | 波動大,需靠封頂、結餘規則與資格條件控制 | 需精算整體上限 |
| 對新進傳銷商 | 起步較慢,收入與職級連動 | 入門簡單,但受上線安排影響大 | 起步快、容易理解,但需平衡兩邊 | 兼顧短期激勵與長期領導收入 |
| 本頁說明 | 階梯制是什麼? | 矩陣制是什麼? | 雙軌制是什麼? | 混合制是什麼? |
參考文獻:邱躍中,《多層次傳銷之階梯制、矩陣制、雙軌制三種獎金制度差異探討》,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論文,2010 年(政大學術集成 G0096355054;研究對象為 3 家跨國傳銷公司,以訪談高階直銷人員撰寫個案)。
階梯制(Stair-step Breakaway,台灣常稱級差制、階梯脫離制)是以「職級」為核心的直銷獎金制度:傳銷商依個人與組織業績逐級晉升,每個職級對應不同的折扣或獎金百分比,上線領取自己與下線職級之間的百分比差額(級差);當下線晉升到與自己相同的高階職級時即「脫離」,上線改領領導獎金。
矩陣制(Matrix Plan)是限制每位傳銷商「直接下線人數」與「計算深度」的直銷獎金制度,例如 3×7 代表每人最多 3 位直接下線、獎金計算到第 7 代;超過寬度的新人會被安置到下層,稱為溢出(spillover)。
雙軌制(Binary Plan)是規定每位傳銷商底下只有左、右兩條組織線的直銷獎金制度,主要獎金為「對碰獎金」:取左右兩區業績中較少的一邊(弱區)乘上固定比例,強區未對碰的業績以「結餘」保留到下期。因為多採日結或週結、撥出比率容易波動,雙軌制通常會搭配封頂(上限)、結餘規則與啟動資格。
混合制(Hybrid Plan)是把兩種以上制度的核心獎金組合在一起的直銷獎金制度設計,常見組合有:
混合制的好處是可以同時照顧新人與領導者,代價是計算複雜、撥出比率不易預估,因此更需要在上線前用完整資料做模擬測試(見下方「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如何處理獎金制度」)。
補充:單層制(Unilevel)是「直推寬度不限、獎金只算固定代數(例如 5 代)」的制度,本身也可單獨使用;台灣實務上較常作為混合制的一部分,因此本頁未單獨列為第五種。
台灣直銷獎金制度常見的獎金項目有零售利潤、推薦獎金、組織獎金、領導獎金與重消獎金,各家名稱可能不同,但計算邏輯大致相同:
| 獎金項目 | 常見別名 | 計算基礎 | 設計重點 |
|---|---|---|---|
| 零售利潤 | 零售價差、批發價差 | 零售價 − 會員價(或折扣後進價)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18 條要求傳銷商收入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 |
| 推薦獎金 | 直推獎金、介紹獎金、首購獎金 | 被推薦者的首次或指定期間業績 × 比例 | 比例與次數需控制,避免收入主要來自「介紹他人參加」 |
| 組織獎金 | 層級獎金、代數獎金、對碰獎金、級差獎金 | 下線組織業績(依制度:固定代數、左右區、職級差額) | 是撥出比率的主要來源,必須設定上限 |
| 領導獎金 | 平級獎金、分紅、全球分紅池 | 脫離組織或同職級下線的業績 × 比例;或公司總業績 × 固定比例依點數分配 | 分紅池型態撥出比率固定,較易控制 |
| 重消獎金 | 重複消費獎金、自動訂購獎金 | 下線每月重消業績 × 比例 | 常同時作為「維持資格」條件;系統需能列出尚未重消的名單 |
| 其他 | 晉升獎金、業績競賽(達標賽、排行賽)、旅遊獎勵 | 一次性或期間性 | 通常不列入固定撥出比率,但仍需列入財務預算 |
《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代碼 J0150017,最新修正日期 2024-08-07)與獎金制度直接相關的規定包括開始前報備、變更報備、告知義務、收入來源、禁止行為、解約退貨與營業紀錄;以下為教育性整理(條文連結均指向全國法規資料庫,查核日期 2026-10-13),不構成法律意見。
| 主題 | 條文 | 要點 |
|---|---|---|
| 開始前報備 | 第 6 條 | 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事業基本資料及營業所、傳銷制度及傳銷商參加條件、參加契約內容、商品或服務之品項、價格及來源、商品減損價值計算方法等文件向主管機關報備;屆期不補正者視為自始未報備。 |
| 變更報備 | 第 7 條 | 報備文件、資料所載內容(含傳銷制度、獎金制度)有變更時,應事先報備;事業名稱變更應於變更生效後 15 日內報備。 |
| 告知義務 | 第 10 條 | 傳銷商參加前應告知傳銷制度及參加條件、相關法令、退出條件與因退出而生之權利義務、商品減損價值計算方法等事項,不得有隱瞞、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
| 收入來源 | 第 18 條 | 傳銷商之收入來源應以合理市價推廣、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這是檢視獎金制度「推薦獎金占比」時常被引用的條文。 |
| 禁止行為 | 第 19 條 | 不得以訓練、講習等名義要求繳納與成本顯不相當之費用、不得要求顯屬不當之保證金、不得促使傳銷商購買顯非一般人能於短期內售罄之商品數量、不得違背傳銷計畫對特定人給予優惠待遇等。 |
| 30 日內解約退貨 | 第 20 條 | 傳銷商得自訂約日起算 30 日內以書面解除或終止契約;事業應於契約解除或終止生效後 30 日內接受退貨並返還價金及其他給付。退款時得扣除因可歸責於傳銷商之事由致商品毀損滅失的價值,以及因該進貨對該傳銷商給付的獎金或報酬;由事業取回退貨者,並得扣除取回所需運費。 |
| 30 日後終止退貨 | 第 21 條 | 30 日後傳銷商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貨,但所持商品自可提領之日起算已逾 6 個月者不得要求退貨;事業應於 30 日內以原購價格 90% 買回,並得扣除因該項交易給付之獎金或報酬及商品減損之金額。 |
| 不利益處理 | 第 22 條 | 傳銷商依第 20、21 條解除或終止契約時,事業不得向傳銷商請求損害賠償或違約金。 |
| 營業紀錄 | 第 25 條 | 應按月記載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備置於主要營業所供主管機關查核,保存期限 5 年。 |
對獎金制度設計與系統的實務意義:
本頁內容為一般性說明,非法律或稅務意見,請以主管機關公告及專業顧問意見為準。
選擇或調整直銷獎金制度時,至少要檢查撥出比率、新人體驗、領導者留任、退貨與回沖、結算週期、稅務與健保作業,以及改制度前的模擬測試這 7 項:
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是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針對階梯制、矩陣制及雙軌制直銷公司所開發的套裝軟體,獎金相關作業對應的功能如下(功能名稱依官網系統功能說明):
| 制度需求 | 鷹鷹美對應功能 | 所屬模組 |
|---|---|---|
| 計算各期各項獎金 | 獎金計算 | 獎金發放 |
| 每期獎金總覽與逐筆明細 | 獎金總表、獎金明細 | 獎金發放 |
| 退貨回沖、人工補發或扣減 | 獎金調整 | 獎金發放 |
| 獎金匯款 | 銀行轉存 | 獎金發放 |
| 職級晉升管理 | 晉升名單 | 會員系統、數位儀表板 |
| 業績競賽與達標獎勵 | 達標賽、排行賽(即時更新的銷售數據與排行榜) | 業績競賽模組 |
| 改制度前的模擬測試 | 影子系統(定時備份至影子系統,提供模擬測試環境) | 影子系統 |
| 操作紀錄與追溯 | 稽核日誌(以時間軸記錄資料異動) | 稽核日誌 |
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的服務項目包含「直銷軟體設計」與「直銷制度規劃」;第一次設計制度的直銷公司,可以在制度規劃階段先確認職級名稱、晉升條件、各項獎金的計算方法與撥出比率上限是否寫得清楚、能否由系統計算並保留紀錄,再進行報備。
階梯制、矩陣制、雙軌制沒有絕對的好壞;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的開發商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建議以「公司想獎勵什麼行為」與「財務能承受多大的撥出波動」來選擇。階梯制獎勵長期帶領團隊、撥出比率容易控制;矩陣制規則簡單但深度受限;雙軌制起步快、激勵強,但需要靠封頂與結餘規則控制撥出。不論採用哪一種或混合制,更重要的是制度能否被正確計算、報備與稽核。
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 20 條與第 21 條,多層次傳銷事業在退款或買回商品時,得扣除因該進貨(交易)對該傳銷商給付的獎金或報酬。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以獎金發放模組的「獎金調整」作業處理這類回沖。實務上,退貨也會影響該筆訂單對上線產生的獎金,因此系統需要能回溯該筆訂單產生的所有獎金,並在下一期以獎金調整的方式沖抵;退貨規則與獎金回沖規則應在制度文件中一併寫明。
鷹鷹美直銷管理系統是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針對階梯制、矩陣制及雙軌制直銷公司所開發的套裝軟體。混合制與其他制度的支援範圍、結算週期選項與制度變更的調整方式,請洽諾威網路服務有限公司業務確認(台北 02-2175-2941、台中 04-2328-0111,或預約系統展示);更多問題見直銷軟體常見問題(制度相關)。
本頁內容為一般性說明,非法律或稅務意見,請以主管機關公告及專業顧問意見為準。